一、政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46號)、《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等文件精神,《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辦法》(鄂人社規【2018】1號)、《關于實施湖北省青年見習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號)。
二、受理條件
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年齡在16至24歲的失業青年,前提條件是企業沒有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子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就業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022年度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520元)
三、申請材料
1、《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
3、見習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4張兩寸藍色登記照(16-24歲失業青年可不提供畢業證);
4、見習人員生活補助發放證明或銀行流水清單;
5、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憑證。
四、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服務
六、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確定
七、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湖北政務服務網
線下辦理:廣水市人才服務局
咨詢電話:0722-623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