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1.《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
2.《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企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獎補工作的通知》(鄂退役軍人發[2020]21號);
3.《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鄂人社發[2021]25號):
4.《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4號)。
二、受理條件
企業參與就業幫扶,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吸納退役1年以內(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軍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在廣企業:有條件的地方,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三、申請材料
1.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
2.勞動合同復印件;
3.脫貧人口需提供身份相關證明,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軍人證件,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四、辦結時限
7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服務
六、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確定
七、辦理方式
線下辦理:廣水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股
咨詢電話:0722-6245337